各二级学院:
受学院及物产集团公司人才培养中心委托,第二届“浙江物产示范生”选拔工作从即日起开始实施。为规范操作,按序推进,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完成,兹作如下通知:
一、“浙江物产示范生”工作是学院人才培养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学院、集团产学研系统合作的特色项目。各二级学院务必应从即日起组织所属班主任及学生骨干深入一年级各班加强“浙江物产示范生”选拔、培养的宣传、发动工作(具体内容可参见附件《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物产示范生”选拔实施细则》),真正把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学生选拔出来。
二、“浙江物产示范生”班级初选人数不超过所在班级总人数的12%,二级学院复选后推荐的人数不超过所在二级学院总人数的8%。根据各二级学院现在校大一学生数,二级学院复选后推荐的人数上限分别为:
流通技术学院43人,工商管理学院40人,财会金融学院38人,汽车学院38人,
信息技术与控制学院34人,基础部10人,人文部3人
三、班级、二级学院在选拔、推荐过程中应注意成绩优异学生、综合素质较强学生干部、特长生三类学生的总体比率调控在2:2:1。二级学院复选时还应参考学生所在专业、男女比率等因数作宏观调控。
四、二级学院复选时应注意面试、笔试相结合,注重学生一贯表现,坚持公正、公平原则。班级、二级学院选拔产生的“浙江物产示范生”备选学生均应予以公示。
五、第二届“浙江物产示范生”选拔计划进程为:宣传发动、班级初选阶段(4月16日-4月22日);二级学院复选阶段(4月23日-4月30日);学院笔试阶段(5月上旬);学院、集团公司所属企业联合面试阶段(5月中旬);选拔最终完成阶段(5月下旬)。
六、请各二级学院各负其责,确保在“五一”放假前将二级学院复选推荐人员名单报我部陈婷处(统一填写相关表格,见附件。其中《“浙江物产示范生”花名册》须提供电子稿),过期不候。
附件:
1、《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物产示范生”选拔实施细则》
2、《“浙江物产示范生”选拔流程》
3、《“浙江物产示范生”花名册》(样稿)
学工部
二OO七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