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励志奖学金评比流程
1、按教育厅通知要求,每年十月左右二年级以上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向二级学院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2、二级学院在两周内组织初选并公示,盖章后报学工部。
3、学工部汇总复审无误后全校公示。
4、十一月中旬学工部将学生名单报省教育厅审批。
5、教育厅审批通过后,学校在收到相关款项第一时间将奖金一次性发入学生工商银行卡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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