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减免的工作流程
1.申请人根据自己所属学费减免等级条件准备相应材料及填写《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学费减免申请表》(一式三份);
2.学费减免每学年评定一次,申请和审批工作每年11月份办理一次;
3.二级学院对其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初步名单,并在二级学院公示三天,无异议后,于每年10月底前将有关材料上报学工部(学生处);
4.学工部汇总,并同学校计财处等部门统一复审后全校公示一周;
5.学费减免由学校计财处执行,原则上限于已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减免的学费直接由学校计财处转入贷款银行作为还本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