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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级新生爱心大礼包资助工作的通知

2021年09月15日 10:28  点击:[0]

各二级学院:

为解决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的后顾之忧,不让一名新生辍学,根据《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基金管理办法》(浙经院[2019]21号)和《关于确定爱心大礼包资助名额的通知》(浙经院[2019]53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1级新生爱心大礼包资助工作。

一、申请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申请对象为具有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学籍和四年制本科专业中的家庭经济困难的2021级新生。

(二)申请的基本条件

爱心大礼包资助对象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和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两档,根据《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浙教财2020〕15号)最新要求,对经济困难学生做以下认定:

1.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符合其中一条:

(1)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持证残疾学生;

(2)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城市低保边缘家庭学生;

(3)低收入农户家庭学生;

(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5)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件、重大疾病等突发情况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2.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符合其中一条:

(1)家庭收入以务农为主,兄弟姐妹中有两个以上(含两个)正接受非义务教育;

(2)父母一方下岗且无固定工作或父母一方因病丧失劳动能力;

(3)家在老少边区以务农为主,且由于当年内自然灾害而造成经济困难;

(4)家里直系亲属中有病人正接受常年治疗,且费用较大;

(5)家庭人口多、劳动力少。

具体请结合家庭经济因素、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通过家访、个别访谈、信函索证、大数据分析、民主评议等方式,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认定。

二、资助标准

1.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爱心大礼包的资助标准为每人2000元。包括一张1800元饭卡充值券、200元学习用品和生活用品。

2.家庭经济一般困难新生爱心大礼包的资助标准为每人1000元。包括一张800元饭卡充值券、200元学习用品和生活用品。

三、资助名额及分配

(一)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爱心大礼包资助人数为每学年50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新生爱心大礼包资助人数为每学年80人。

(二)爱心大礼包名额分为二级学院名额和学生处名额两类。二级学院名额供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申请,学生处名额供全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申请。除学生处预留个别名额外,二级学院名额根据上一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建档学生中二级学院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占全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的比例进行分配,即:当年二级学院名额=上一学年二级学院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人数÷上一学年全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人数*(爱心大礼包资助总名额-学生处预留名额)。

(三)2021级新生爱心大礼包名额分配如下:

1.物流技术学院:2000元礼包4个,1000元礼包7个

2.汽车技术学院:2000元礼包5个,1000元礼包8个

3.数字信息技术学院:2000元礼包7个,1000元礼包11个

4.工商管理学院:2000元礼包6个,1000元礼包11个

5.商贸流通学院:2000元礼包5个,1000元礼包9个

6.财会金融学院:2000元礼包12个,1000元礼包21个

7.文化艺术学院:2000元礼包6个,1000元礼包9个

8.梦想创业学院:2000元礼包1个,1000元礼包1个

9.学生处预留(供全校新生申请):2000元礼包4个,1000元礼包3个。

(四)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爱心大礼包单列,不在以上名额内,保证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都能受到爱心大礼包资助。

四、申请程序

1.爱心大礼包补助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新生开学报到后进行申请。

2.二级学院应在新生报到前后主动排摸了解学生情况,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核实,对符合爱心大礼包资助条件的学生个人信息进行登记。

3.新生在报到后,可向二级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爱心大礼包申请表》,附上相关证明材料。二级学院审核后,在分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生处备案,校领导审批。新生也可直接向学生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爱心大礼包申请表》,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学生处审核,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校领导审批。

五、发放、管理与监督

1.符合资助条件的新生可以领取爱心大礼包补助。分院要保证受助学生在开学后建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

2.获得爱心大礼包资助的学生必须承诺将礼包内物品确实用于本人的学习和生活。

3.学生受助后如不能遵守相关规定,或弄虚作假、骗取资助的学生,学校将停止发放或追回已发放的补助,视具体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一年内不得申请学校任何形式的资助。

4.爱心大礼包的评审、发放受学校计财、审计、纪检和主管机关的监督。

六、请各二级学院于10月13日前将新生爱心大礼包相关材料交学生处夏菲处。

使用分院名额的,由分院负责审核,申请表留在分院,只需交汇总表和公示单给学生处。申请学生处名额的,需将申请表和汇总表交学生处,学生处进行评审、公示后发放爱心大礼包。

(注:申请分院名额和申请学生处名额的汇总表需分别制作,并加盖分院公章。申请学生处名额的申请表需班主任签名、分院书记签名、加盖分院公章)


附件:1.《新生爱心大礼包申请表》

2.《新生爱心大礼包资助对象汇总表》



 学工部、学生处

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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