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充分展示高校大学生群体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激励广大青年学生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 争做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组委会关于组织开展第八届浙江省“十佳大学生”选树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见附件1),我校将在全校学生中推荐1名学生候选人参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对象
我校 2023年6月30日前在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推荐名额
各二级学院推荐1名学生参加全校评选,学校最终推荐1名学生作为候选人参加第八届浙江省“十佳大学生”评选。
三、推选条件
在思想道德、学业科研、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 务、社会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 观,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体条件有:
1.政治坚定、刻苦学习。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 个维护”,立志听党话、跟党走,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遵纪守法、尚荣知耻、奉献祖国、奉献人民。刻苦学习知识技能,积极参加科研创新活动,学业成绩优异。
2.立志成才、报效祖国。立志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在逆境中顽强拚搏、自立自强、奋发成才、好学不辍。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而努力奋斗。
3.创新创业、服务社会。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在 学科、体艺、发明创造等各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综合素 质突出。积极组织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或其他社会活动,获 得显著社会效益。
四、推选程序
(一)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推荐条件自行向二级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第八届浙江省“十佳大学生”申报表》。
(二)二级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评选并推荐。
(三)学生处组织评选推荐一名学生作为候选人,经学校领导审定、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人选及相关材料上传至“浙里思政工作台”参加省里遴选。
五、工作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发动,提升学生对“十佳大学生”活动的认知度,充分发挥候选学生的典型示范作用。
报送材料如下:申报表(见附件,PDF格式),事迹材料(3000 字左右,主要介绍该生的典型事迹和突出表现,PDF 格式),照片2张(2 寸蓝底免冠标准照和生活照各1张,500K以内电子版),辅助材料(获奖证明等相关材料)。
请于5月4日前交给学生处。
联系人:夏菲老师,电话:86928034。
附件:
1.《浙江省“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组委会关于组织开展第八届浙江省“十佳大学生”选树活动的通知》
2.《第八届浙江省“十佳大学生”申报表》
学生处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