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传达党和政府、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更好地了解学生家庭实际经济状况,做好精准资助,加大帮扶力度,助力脱贫攻坚,根据《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基金管理办法》(浙经院〔2019〕21号)文件精神,我校积极开始开展实地走访慰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活动。
一、走访对象:我校已建档的重点学生资助对象。
二、走访人数:每个二级学院每学期走访慰问两名重点学生资助对象。
三、参与人员:学校领导、二级学院领导、教师和部分学生代表。
四、相关要求:
1.二级学院应时刻关心关注本分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在走访前和学生做好沟通工作,确定走访学生名单,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走访慰问公示单和具体安排事先报备学生处(见附件1)。学生处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2.如涉及老师工作时间开展走访慰问的,请二级学院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校领导做好请假审批手续。如涉及学生代表参与走访慰问晚上不能回校住宿的,请二级学院协助学生办理好学生社区请假手续(原则上学生正课不请假)。走访慰问结束、平安返回后,应及时向学生处报平安,向有关部门销假。
3.参与走访慰问的领导、老师和学生务必注意自身生命、财产安全,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提前做好充分的出访准备。参与走访的领导、老师出发前请与学校确认是否已投保公共交通意外保险。参与走访的学生,建议购买意外保险。
4.走访人员实地深入学生家庭,了解学生家庭实际经济状况,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给予学生精神关怀,加强学生克服经济困难的勇气和信心,培养学生感恩意识。
5.走访人员代表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其家人进行慰问,使用学校统一印制的慰问金信封,慰问标准为现金3000元/生。慰问金按学校财务规定报销,待受助学生必须有签收表(签收表见附件2),同时附有支付宝、微信等的收款记录。慰问金在学生资助基金中列支。
6.参与走访人员的差旅费按学校出差审批规定单独报销,不在学生资助基金中列支。
7.每学期走访慰问工作结束后,请各二级学院对走访慰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进行总结,提高工作成效。本学期走访慰问2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请于下学期开学初之前完成,并在下学期开学初将情况总结交学生处。
联系人:夏菲 联系方式:86928034
附件:1.《走访慰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排表》
2.《走访慰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慰问金签收表》
学生处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