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了帮助我校学生资助对象能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基金管理办法》中有关学费减免资助的要求,现开展2023-2024学年我校学费减免工作。
一、资助对象
具有我校学籍的、已建档的重点学生资助对象,不含成人教育学生、不含退役兵役学生。学生应具有《低保证》。
二、减免等级
按所缴学费的100%、50%、25%三个等级予以减免学费。学费减免只包含学费,不含住宿费、代管费和生活费等费用,减免等级的具体要求见《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学费减免资助实施办法》(附件1)。
三、资格限制
有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减免学费;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者;
2.休学、留级、退学及自费出国者;
3.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
4.有高消费现象(电脑、高档手机)、在校外租房及有抽烟、酗酒、赌博等不良习气者;
5.不积极参加公益活动者;
6.家庭经济情况弄虚作假或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减免者,同时必须受到相应处分;
7.不讲诚信,恶意欠学费,无视上学缴费义务者。
四、学费减免每学年申请一次,申请学费减免100%和50%额度的跟申请学费减免25%额度的审批程序不同,具体参见《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学费减免资助实施办法》(附件1)。《学费减免申请表》中“本学年应缴学费”这一项,注意应缴学费不含住宿费、代管费和生活费等费用,且为2023-2024学年学费,请各分院根据计财处各专业的学费标准指导学生正确填写。各二级学院在审核时,应将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的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助学贷款等进行综合考虑。
五、学生受助后如不能遵守相关规定,或弄虚作假、骗取资助的学生,学校将停止发放或追回已发放的补助,视具体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一年内不得申请学校任何形式的资助。
六、请各二级学院组织重点学生资助对象申报学费减免,严格审核学生申请资料,切实防止弄虚作假,错报漏报等现象,并将所有申请学费减免学生的名单在分院公示5个工作日。请各二级学院于2024年3月28日前将《学费减免申请表》(附件2)、分院公示单的纸稿,《学费减免分院汇总表》(附件3)、《学费减免汇总审批表》(附件4)的纸稿交学生处1101办公室孟瑞老师处, 电子稿发邮箱140129@zjtie.edu.cn。
附件: 1.《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学费减免资助实施办法》
2.《学费减免申请表》
3.《学费减免分院汇总表》
4.《学费减免汇总审批表》
学生处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