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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2024年03月12日 15:55  点击:[0]

各二级学院:

为了帮助我校学生资助对象能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基金管理办法》中有关学费减免资助的要求,现开展2023-2024学年我校学费减免工作。

一、资助对象

具有我校学籍的已建档的重点学生资助对象,不含成人教育学生、不含退役兵役学生。学生应具有《低保证》。

二、减免等级

   按所缴学费的100%、50%、25%三个等级予以减免学费。学费减免只包含学费,不含住宿费、代管费和生活费等费用,减免等级的具体要求见《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学费减免资助实施办法》(附件1)。

三、资格限制

有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减免学费;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者;

2.休学、留级、退学及自费出国者;

3.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

4.有高消费现象(电脑、高档手机)、在校外租房及有抽烟、酗酒、赌博等不良习气者;

5.不积极参加公益活动者;

6.家庭经济情况弄虚作假或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减免者,同时必须受到相应处分;

7.不讲诚信,恶意欠学费,无视上学缴费义务者。

四、学费减免每学年申请一次,申请学费减免100%和50%额度的跟申请学费减免25%额度的审批程序不同,具体参见《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学费减免资助实施办法》(附件1)。《学费减免申请表》中“本学年应缴学费”这一项,注意应缴学费不含住宿费、代管费和生活费等费用,且为2023-2024学年学费,请各分院根据计财处各专业的学费标准指导学生正确填写。各二级学院在审核时,应将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的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助学贷款等进行综合考虑。

五、学生受助后如不能遵守相关规定,或弄虚作假、骗取资助的学生,学校将停止发放或追回已发放的补助,视具体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一年内不得申请学校任何形式的资助。

六、请各二级学院组织重点学生资助对象申报学费减免,严格审核学生申请资料,切实防止弄虚作假,错报漏报等现象并将所有申请学费减免学生的名单在分院公示5个工作日。请各二级学院于2024328日前将《学费减免申请表》(附件2)、分院公示单的纸稿,《学费减免分院汇总表》(附件3)、《学费减免汇总审批表》(附件4)的纸稿交学生处1101办公室孟瑞老师处, 电子稿发邮箱140129@zjtie.edu.cn


附件: 1.《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学费减免资助实施办法》

2.《学费减免申请表》

3.《学费减免分院汇总表》

4.《学费减免汇总审批表》


学生处

2024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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