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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毕业班三好学生评比工作的通知

2024年03月29日 9:20  点击:[2]

各二级学院: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三好学生的申报工作现已开始,兹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次三好学生申报限于2024届毕业班学生(包括两年制的W班、四年制毕业班)。

二、工作流程

(一)根据三好学生评定条件,学生本人提出申请,以班级为单位向各二级学院申报。

(二)二级学院对各班级的三好学生申报及佐证材料进行审核。

(三)通过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公示五个工作日(最晚公示期422-426日)(附件3)。

(四)公示无异议后,429日前二级学院将审批好的三好学生申报汇总(附件2)签字盖章交至学生处1101办公室,学生处对报送材料进行全面审核。

(五)429日,学生处组织开展评优抽查工作。

(六)抽审结束后,430日前二级学院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506023998@qq.com,邮件主题为“2023-2024-1毕业班三好学生材料-XX学院”。审核后如有改动,同时将最终版纸质材料交至学生处1101办公室。

(七)5月6-510日校级公示,513日发表彰文件,制作证书,安排证书发放。

三、评审要求

(一)本次三好学生的评比条件具体请参照《毕业班三好学生评比办法》(附件1)。当多名学生同时符三好学生的所有评比条件时,采取先学习成绩优先,再素质分优先的原则进行评选。

(二)各二级学院要严格审核学生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真实有效,无超名额申报,切实防止弄虚作假,错报漏报等现象。

(三)三好学生的评比材料分为报送学生处材料和二级学院留底材料两类(具体见本通知第五大点第一小点)。学生处将对报送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审核出申报材料中有不符合评比条件的,将直接删除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取消该生三好学生评选资格,不递补。审核出申报材料中有不影响评比结果的错误,将材料退回二级学院修改一次;若第二次申报的材料仍有错误,学生处不再退回申报材料,将直接删除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学生处对二级学院留底材料随机挑选获奖学生人数的40-50%进行抽查,发现有不符合评比条件的,取消该生本次三好学生评选资格。

四、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认识学生评优工作的重要意义,应向全体学生广泛宣传三好学生的具体评审标准,应负责做好所带学生的答疑,如有问题,请各二级学院汇总后及时咨询反馈学生处。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组织学生评优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学校评优的相关制度,规范评比流程,做到过程透明、程序正确。

(三)二级学院在严格评审的基础上,在学生处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在学生餐厅旁公共宣传栏以统一公示模板(见附件3)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除统一地点公示外,各二级学院还可同时采取其他形式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各二级学院要进行自查,及时处理反馈,并做好相关教育工作。

(四)请二级学院确保通知到位,严格审查评优材料。公示后不存在补报及删减后递补情况。二级学院因自身原因拖延报送时间的,不予受理。

五、规范材料报送

(一)各二级学院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准确、真实地进行材料报送。

报送材料电子版:二级学院三好学生申报汇总表(附件2

纸质版:二级学院三好学生申报汇总表纸质版均需经各二级学院辅导员签字、书记签字并盖二级学院公章。

留底材料二级学院三好学生申报汇总表、三好学生公示单,德育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良好以上(包含良好)证明及其他二级学院申报评审材料

(二)在报送材料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联系学生处老师,联系电话:0571—86928046,地址:行政楼1101办公室,邮箱506023998@qq.com


附件:1.《毕业班三好学生评比办法》

2.《学生二级学院申报汇总表》(样表)

3.《三好学生获得者名单公示》(样表)

4.《三好学生个人申报表》




学生处

                                    2024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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